[永川杂谈] 夏季行动丨货车违规载人,危险!永川交巡警查处两起!
货车顾名思义就是用来运载货物的机动车辆,但不少驾驶人为了节省运输成本、节约时间,图一时方便就违法载人。近日,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过视频巡逻,精准查处2起货车违规载人行为,依法对驾驶员给予相应处罚。
6月30日,支队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在朱沱镇理文纸厂路段和朱沱镇新岸村路段,两辆轻型普通货车车厢内存在违规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并将信息推送路面执法民警。7月1日,支队第八勤务大队民警成功锁定并找到违法驾驶员朱某、孔某。在确凿的证据面前,两名驾驶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对两名驾驶人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交巡警支队牢固树立事故可防可控理念,不断加强科技化与路面勤务的融合,加大路面巡逻与视频巡逻力度,同时以科技为支撑,运用大数据信息,持续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夯实道路安全管理工作。
当车速较快或在坡路行驶,或是在转弯、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
如果货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遇刹车或加速时,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
货车除驾驶室外,车厢内没有安全带、座椅、安全气囊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在违法装载人员时,不管是与其他车辆相撞,或是发生单方事故,都会加重人员伤亡,造成恶性交通事故。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值班编辑:向瑞
来源:永川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