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杂谈] 永川招消防队员啦,40个名额
为满足永川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队伍实力,经重庆市永川区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担负永川区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现将招录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0名,其中灭火救援员32名、车辆驾驶员8名。录取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永川辖区各消防救援站担负执勤战备、车辆驾驶等工作任务。 二、招录条件 (一)灭火救援员岗位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 周岁以上、28 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8年9月30日至2008年9月30日)的男性,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5,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不适于消防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2.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非正常大额债务,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4.应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车辆驾驶员岗位招录对象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一般不宜超过38 岁(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应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有2年以上实际驾驶B2车辆经验;驾驶技能及身体条件除应符合国家关于机动车驾驶人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方面应符合灭火救援员岗位招录对象的基本条件。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及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的; 3.本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4.本人受过治安处罚或有收容教养、少年管教、吸毒、酒(醉)驾经历记录的; 5.本人受过党(团)纪、政纪、军纪、校(院)纪处分的,或被国家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军籍)或辞退(除名)的; 6.本人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本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8. 全市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未满合同期限主动离职的或因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命令、不遵守纪律等,被予以辞退的; 9. 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5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仅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或拍照),以压缩包的方式,命名为“永川专职+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406923485@qq.com,纸质版待面试现场核查。 报名材料包括:《永川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需下载填写并附照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或退出消防员证件(如有)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1份。除以上材料外,报考车辆驾驶员岗位的还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1份。(原件在面试时现场复核) (三)资料审查 支队将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合格的邀请进入报名微信群,后续通知主要以群通知为主。 (四)咨询电话:13647662292(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为满足永川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队伍实力,经重庆市永川区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担负永川区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现将招录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0名,其中灭火救援员32名、车辆驾驶员8名。录取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永川辖区各消防救援站担负执勤战备、车辆驾驶等工作任务。 二、招录条件 (一)灭火救援员岗位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 周岁以上、28 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8年9月30日至2008年9月30日)的男性,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5,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不适于消防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2.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非正常大额债务,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4.应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车辆驾驶员岗位招录对象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一般不宜超过38 岁(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应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有2年以上实际驾驶B2车辆经验;驾驶技能及身体条件除应符合国家关于机动车驾驶人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方面应符合灭火救援员岗位招录对象的基本条件。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及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的; 3.本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4.本人受过治安处罚或有收容教养、少年管教、吸毒、酒(醉)驾经历记录的; 5.本人受过党(团)纪、政纪、军纪、校(院)纪处分的,或被国家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军籍)或辞退(除名)的; 6.本人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本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8. 全市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未满合同期限主动离职的或因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命令、不遵守纪律等,被予以辞退的; 9. 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5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仅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或拍照),以压缩包的方式,命名为“永川专职+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406923485@qq.com,纸质版待面试现场核查。 报名材料包括:《永川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需下载填写并附照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或退出消防员证件(如有)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1份。除以上材料外,报考车辆驾驶员岗位的还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1份。(原件在面试时现场复核) (三)资料审查 支队将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合格的邀请进入报名微信群,后续通知主要以群通知为主。 (四)咨询电话:13647662292(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为满足永川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队伍实力,经重庆市永川区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担负永川区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现将招录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共计划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0名,其中灭火救援员32名、车辆驾驶员8名。录取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永川辖区各消防救援站担负执勤战备、车辆驾驶等工作任务。 二、招录条件 (一)灭火救援员岗位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龄为18 周岁以上、28 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在1998年9月30日至2008年9月30日)的男性,身高1.65米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5,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不适于消防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2.遵纪守法,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非正常大额债务,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 4.应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车辆驾驶员岗位招录对象年龄要求可适当放宽,一般不宜超过38 岁(1988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应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有2年以上实际驾驶B2车辆经验;驾驶技能及身体条件除应符合国家关于机动车驾驶人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方面应符合灭火救援员岗位招录对象的基本条件。 (三)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期满退出消防员、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及其他具有消防救援相关工作经历的人员。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的; 3.本人对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4.本人受过治安处罚或有收容教养、少年管教、吸毒、酒(醉)驾经历记录的; 5.本人受过党(团)纪、政纪、军纪、校(院)纪处分的,或被国家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军籍)或辞退(除名)的; 6.本人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本人征信存在严重问题的; 8. 全市在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未满合同期限主动离职的或因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命令、不遵守纪律等,被予以辞退的; 9. 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9月5日至9月30日 (二)报名方式 仅接受网络报名。报名材料均以电子扫描件(或拍照),以压缩包的方式,命名为“永川专职+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406923485@qq.com,纸质版待面试现场核查。 报名材料包括:《永川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需下载填写并附照片)、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或退出消防员证件(如有)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复印件和其它相关证明材料1份。除以上材料外,报考车辆驾驶员岗位的还需提供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1份。(原件在面试时现场复核) (三)资料审查 支队将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和报名材料进行资料审查,合格的邀请进入报名微信群,后续通知主要以群通知为主。 (四)咨询电话:13647662292(周)。(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六、入职培训及管理 新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重庆市永川区消防救援支队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入职前具有2 年以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经历的人员,经考核符合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上岗条件的,不设试用期。 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参加入职训练,时间不少于6 个月,其中集中培训、岗位适应性训练各3个月,集中培训时间计入试用期。培训结束后,岗位适应性训练期间组织结业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录用;考核合格的,填写《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训练结业鉴定表》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登记表》,正式定岗定级;思想不稳定、入职训练期间不服从管理、考核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视为不符合录用条件予以淘汰。 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值班制度;按照纪律队伍建设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 七、薪酬待遇 (一)工资构成 1.试用期按基础工资、管理训练绩效之和的80%发放(含五险)。 2.确定岗位前工资组成为:底薪(2330元,根据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动态调整)+绩效(1500元)。 3.确定岗位后根据实际岗位增加档次工资、岗位津贴、学历补贴、职业鉴定津贴等。 (二)待遇保障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按国家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从转正开始购买,转正后另行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2.入职后免费提供与国家消防员同等标准食宿、体检和专业技术培训待遇,按季节特点免费发放制式服装和被装。 3.在符合战备工作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工作任务需求,每月休8天(试用期每月休4天),法定节假日可根据法定节假日天数增加轮休天数。月内无法休完的可按季度统一调配或次月补休。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录重庆市永川区消防救援支队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招录费用,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报名人员,凡任何组织或个人承诺推荐报名、提供有偿服务的均与本次招录无关。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和电话,相关信息可关注“重庆永川消防”微信公众号。 (二)本次招录工作所有通知均会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形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本人等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招录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次招录重庆市永川区消防救援支队纪委全程监督,涉及招录有关问题可进行电话咨询或举报: 重庆市永川区消防救援支队机关党委(政工纪检科)咨询电话:13647662292(周); 重庆市永川区消防救援支队纪委监督电话:023-61167757。 附件1: 来自重庆永川消防

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