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S·8***6、冀D·8***3、川A·E***7……高速公路低速行驶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
高速公路上超速行驶危险,低速行驶同样存在安全隐患。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曝光近期低速行驶典型案例,请广大驾驶人严格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川S·8***6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5日15:08
违法地点:G42沪蓉高速小周至天城方向1463km+600m处
速度实测值:车速30km/h
晋J·Z***0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5日15:58
违法地点:G42沪蓉高速小周至天城方向1463km+600m处
速度实测值:车速33km/h
冀D·8***3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9日17:43
违法地点:G42沪蓉高速红狮至云阳方向1402km+120m处
速度实测值:车速37km/h
川A·E***7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8日20:35
违法地点:G42沪蓉高速孙家至梁平方向1553km+200m处
速度实测值:车速37km/h
鲁D·K***1
法时间:2026年1月15日15:08
违法地点:G42沪蓉高速小周至天城方向1463km+600m处
速度实测值:车速41km/h
川A·F***6
违法时间:2026年1月17日02:03
违法地点:G42沪蓉高速孙家至梁平方向1553km+200m处
速度实测值:车速43km/h
上述驾驶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之规定,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云阳大队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办法》,对其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法律链接
高速公路低速行驶的危害

重庆公安交管部门提醒
岁末年初,高速公路客流和物流持续攀升,交通安全风险隐患随之增加,请广大驾驶人,遵守交规,安全行车;同时,请广大运输企业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共同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素材来源:高速公路第二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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