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热点] 危险!永川公安提醒
近日,永川区公安局交管支队通过视频巡查,及时查处一起轻型货车违法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成功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1月4日10时许,交管支队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货车车厢载人的违法行为,在国道246麻柳河物流园红绿灯处将货厢违法载人的车辆查获。经查,当天他们3人是去送货,但是驾驶室只能乘坐2人,驾驶人喻某想着距离不远,就让另1人到货厢里将就一下,顺便看管货物不被掉落。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喻某用货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
支队民警介绍,货运车辆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需求,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运输货物设定的,运输货物车厢、三轮车斗载人,没有任何保护措施,遇转弯或掉头时,易引发乘坐人员坠落、磕碰、甩出车外等交通事故。货厢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车辆行驶途中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后果不堪设想。
永川公安提醒:货车载人须规范,莫将货厢当客舱。货车车厢违法载人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风险,广大驾驶人一定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在日常出行的时候,拒绝乘坐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确保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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