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人速看!这种行为违法,违者重罚!
广大市民群众:
近期,发现有部分单位和个人在一些商品上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损害了人民币形象,为维护人民币形象,加强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中国人民银行永川分行联合区民政局、市场监督局、殡葬、陵园管理等部门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特倡导如下:
希望广大公民积极行动起来,爱护人民币,自觉维护人民币形象,不购买和使用带有人民币图样的祭祀用品,积极采用文明祭祀方式,以实际行动抵制违规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如有违反,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存在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行为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四条: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的,中国人民银行应当责令改正,并销毁非法使用的人民币图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永川分行
2025年12月24日
信息来源:中国人民银行永川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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