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被继母虐待致死案”再审宣判:生父刘江被改判有期徒刑13年半
福建高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刘江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虐待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在刘江和同案被告人许金花的共同故意伤害犯罪中,许金花为主实施犯罪,直接导致被害人刘某琪死亡,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刘江参与并纵容许金花实施犯罪,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照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刘江不履行法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并与许金花共同伤害致未成年亲生女儿死亡,违背社会公德、践踏人伦底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予严惩。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但量刑畸轻,再审依法予以改判。据此,福建高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亲属委托的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原审被告人及被害人的近亲属、媒体记者以及各界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及宣判。
据看看新闻Knews:11月11日,福建省高院二审判决,维持女孩继母许金花死刑立即执行的一审判决,而对于那女孩的生父刘江,福建省高院认为,此前一审判处的5年6个月有期徒刑量刑畸轻,对刘江量刑不当问题,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开庭前,琪琪生母白女士告诉记者,再审开庭的当天正好是女儿琪琪的忌日,当天收到律师的消息时,哭了整整一个晚上,白女士说,怎么会有那么巧合的事情,一定是女儿也无法原谅这个恶魔,她在天上紧紧地盯着这个事情。
12岁女孩琪琪生前不仅长期遭到继母的折磨,吃不饱穿不暖,还被打得浑身是伤。在她死前的17天,她都被关在厕所里,被逼喝下掺了泻药的尿液,继续遭受毒打,并最终因为外伤及外伤后的化脓性感染、饥饿和寒冷等因素,导致其急性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女孩生前被虐待的细节被媒体披露后,网友评论:这简直是现代版慎刑司。
来源 福建高院,看看新闻Knews 编辑 苏航 责编 邹渝 审核 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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